Home 專欄 全球經濟犯罪調查–新冠時代 舞弊防制新挑戰(上)

全球經濟犯罪調查–新冠時代 舞弊防制新挑戰(上)

by PwC_RA
臺灣誠正經營暨防弊鑑識學會 榮譽理事長/臺灣大學會計學系 名譽教授 蔡揚宗
臺灣誠正經營暨防弊鑑識學會 理事/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鑑定與調查服務主持會計師 劉國佑

前言:新冠病毒至今仍在全球肆虐,而疫情對企業營收與獲利可能造成之直接衝擊固然顯而易見,但伴隨疫情而來的更高舞弊風險亦不容小覷。本系列專欄旨在探討新冠時代的舞弊風險趨勢及舞弊風險管理,為企業舞弊防制提供建議。本篇將探討疫情如何加劇企業所面對的舞弊風險及企業應如何防範的基本建議。

資誠PwC今年所發布的《2020年全球經濟犯罪調查報告》顯示,高達47%的企業在過去兩年內曾遭受舞弊事件,舞弊發生機率保持在歷史高點,為近20年的第二高;相關損失總額達420億美元,其中13%的受害企業因舞弊所造成的直接財物損失達伍仟萬美元以上。而從舞弊三角理論的壓力、機會及行為合理化三面向思考,我們不難觀察到以下疫情對企業舞弊風險所造成的影響:

  1. 壓力:企業在新冠時代所面臨之既有資本市場壓力,如維持符合投資人預期之營收、獲利表現及財務比例等,將會因疫情對業務及企業營運的衝擊而加劇;而新冠時代更為有限的原物料、人力及物流等資源、政府為因應疫情所頒布之進出口禁令等各項新限制或監管要求等,均可能產生新的壓力來源。此外,員工及個人在經濟景氣因疫情而低迷的情況下,亦可能因工作量減少,甚至遭裁員、個人財富受金融市場異常變動影響等原因而面臨更大的工作績效及財務壓力。
  2. 機會:企業可能受疫情管控、隔離措施對人力資源的影響,或因採取成本管控措施以減緩疫情衝擊,而推遲或減少其認為短期內「非必要」的風險評估、監控稽核活動與人員支出;或是因疲於因應疫情期間各種突發狀況,如客戶急單、尋求新的原物料供應來源等,而導致應有之舞弊風險管理措施遭忽略或未落實;抑或企業營運與管理模式在疫情期間的新變化,造成企業的現有舞弊風險管理制度無法有效運作,或是企業所做的相關調整未經檢驗與測試而存在缺陷;上述情形均大幅提升企業內外有心人士可將其舞弊計畫付諸行動的機會。
  3. 行為合理化:疫情可能導致企業迫在眉睫的財務壓力、現金及流動性危機,使管理階層更容易以企業存亡或為企業著想為藉口而合理化舞弊行為。遭裁員或工作權受損之員工亦可能出於報復進行舞弊,或者視舞弊為取得其應得權益的合理管道。

舞弊原已係企業普遍面臨且極具破壞性的問題,而受疫情影響,以上充分凸顯企業在新冠時代所面臨的是更加嚴峻的舞弊防制相關挑戰。為因應新冠時代加劇的舞弊風險,企業更須落實以風險為導向的舞弊風險管理計畫,辨識與評估因疫情影響而加劇或新產生的舞弊風險因子,並依風險評估結果升級既有的舞弊預防系統、政策與程序,並加強相關偵測措施。在新冠時代,企業更應密切留意疫情對第三方合作夥伴(包含供應商、客戶等)可能造成的影響,以利儘早辨識相關風險並適時反應。企業亦應對全體員工及第三方合作夥伴就舞弊風險進行教育訓練與溝通,及時調查並妥善處理與糾正嫌疑舞弊事件。我們在下篇專欄中將更深入探討風險導向的舞弊風險管理計畫。